《沈氏玄空學》之陽宅三十則

沈氏玄空學》之陽宅三十則

《沈氏玄空學》之陽宅三十則

[清] 沈竹礽

 

一、城鄉取裁不同

原文:鄉村氣渙,立宅取裁之法,以山水兼得爲佳。城市氣聚,雖無水可收,而有鄰屋之凹凸高低,街道之闊狹曲直。岫者、低者、闊者、曲動者爲水。直者、凸者、狹者、特高者爲山。

二、挨星

原文:陽宅挨星與陰宅無異,以受氣之元運爲主,山向飛星與客星之加臨爲用。陰宅重向水,陽宅重門向,然門向所以納氣,如門外有水放光,較路尤重,衰旺憑水,權衡在星之理,亦無稍異也。

三、層向門向

原文:凡新造之宅,屋向和門向並重,先後屋向斷外六事之得失,倘不驗再後門向斷之。若屋向既驗,不必復參門向,反之,驗在門向,亦不問屋向也。

四、堂局環境

原文:凡着陽宅,先看山川形勢氣派之是否合局?繼看路氣與周圍之外六事,及鄰家屋脊、牌坊、旗杆、墩、古樹……等物,落何星宮,辨衰旺,以斷吉凶。

五、大門旁開

原文:凡陽宅,以大門向首所納之氣斷吉凶。大門旁開者,則用大門向,輿正屋向,合兩盤觀之。外吉內兇,難除瑕疵,外兇內吉,許小康。

六、屋大門小

原文:凡屋與門,須大小相稱,若屋大門小,主不吉。然屋向、門向皆旺,屋大門小亦無妨。

七、乘旺開門

原文:凡舊屋欲開旺門,須從舊屋起造時,某運之飛星推算,如一白運,立壬山丙向,旺星到坐,原非吉屋。到三碧運,在甲方開門,方能吸收旺氣。緣起造時,向上飛星三碧到震,交三逢乘時得令,非爲地盤之震三也。若開卯門,亦須兼甲,以通山向同元之氣也。

八、新開旺門

原文:凡舊屋新開旺門後,其斷法,可竟用門向,不用屋向也。打竈、作房,亦從門向上定方位。按:此指旺門大開,原有大門堵塞,或緊開者而言。須辨方向之陰陽順逆,與乘時立向無異。若開便門以通旺氣,則取同元一氣,仍照起造主極之屋向斷之可也。

九、旺門蔽寒

原文:幾所開旺門,前面有屋蔽寒,不能直建,從旁再開一低小便門,以通旺門,則小門只作路氣論,不必下盤。

十、旺門地高

原文:旺門門外有水,本主大吉。但門基反高於屋基者,雖有旺水,不能吸收。門基高於門內之明堂者,亦然。若門外路高當別論也。

十一、黑衙(黑同,同即巷也)

原文:凡宅內有黑衙,不見日光者,作陰氣論。二黑或五黃加臨,主其家見鬼。即不逢此二星,亦屬不吉。

十二、造竈

原文:不論宅之生旺衰死方,均可打竈,但生旺方可避則避。竈以火門爲重,竈神坐朝可弗問焉。火門向一白,爲水火既濟,向三碧、四緣爲木生火,均爲吉竈。火門向八白,火生土,爲中吉。向九紫,亦作次吉論,但究嫌火太熾盛耳。六白、七赤火門不宜向,因火克金也。二黑、五黃更不宜向,因二爲病符,五主瘟毒。然火門所朝屋,至八、九運打竈,仍須用一白運之向上飛星是也。惟飛星之九紫方切忌打竈,火氣太盛,恐遭火患。此造竈方位之概略也。

十三、糞窖牛池

原文:穢濁不宜鄉邇,五黃加臨則主瘟毒,二黑飛到亦罹疾病,以較遠之退氣方爲宜。

十四、隔運添造

原文:凡屋同運起造,固以正屋爲主。如後運添造前後進或側屋,而不另開大門者,亦仍作初運論,不作兩運排也。獨自出入,方作兩運排。倘因後運添造,而更改大門,則全宅概作後運論可也。

十五、數家同居

原文:一宅之中,數家或數十家同居,斷法以各傢俬門作主,諸家往來之路爲用,看其路之遠近、衰旺,即知其氣之親疏、得令也。

十六、分宅

原文:一宅劃作內室,另立私門者,從私門算,但全宅通達毗連,仍作一家排,不從兩宅斷也。

十七、逢囚不囚

原文:向星入中之運,如:二、四、六、八進之屋,逢囚不囚者何也?因中宮必有明堂,氣空,可作水論,向星入水,故囚不住。若一、三、五、七運之屋,入中便囚,但向上有水放光者,亦囚不住。

十八、分房挨星

原文:凡某運起造之宅,至下運分作兩房者,仍以起造時之宅飛星圖爲主,而以兩邊私門爲用。蓋星運定於起造,不因分房而變動。分房以後,各以所處局部之星氣推斷吉凶可也。同運分房者,類推。參看《宅斷》中,會稽章宅七運,子午兼癸丁圖自明。

十九、店屋

原文:凡看店屋,以門向爲君,次格櫃,又次格財神堂,俱要配合生旺。若門吉、櫃兇或時堂兇,吉中有疵,主夥友不和或多阻隔。其衰旺之氣,皆從門向吸受。

二十、吉凶方高

原文:宅之吉方高聳,年月飛星來生財愈吉,來克瀉則兇。若兇方高聳,年月飛星來克瀉反吉,來生助則兇。此指山上龍神之方位也。

二十一、竹木遮蔽

原文:陽宅旺方,有樹木遮蔽主不吉,竹遮則無礙,然亦須疏朗,因竹通氣故也。衰死方竹木皆不宜。

二十二、一白衰方

原文:陽宅衰氣之一白方,有鄰家屋脊衝射者,主服鹽滷死,獸頭更甚。 服鹽滷死一詞,意指被鹹水浸死。因爲一白星爲坎卦,主水。

二十三、財丁秀

原文:財氣當從宅之向水,或旁水,看旺在何方,加太歲斷之。功名當從向上飛星之一白、四綠兩方,看峯巒或三叉交會、流神屈曲處,加太歲、合年命斷之。丁氣當從宅之坐下,用戶當運之山星斷之,其驗乃神。

二十四、流年衰死重臨與旺星到向

原文:陽宅衰死到向,是某字逢流年飛星到向,又爲某字,主傷丁。旺星不到向,逢流年旺星到向,亦轉主發禍,陰宅同斷。

二十五、鬼怪

原文:衰死方,屋外有高山、屋脊,屋內不見,名爲暗探,屋逢衰時,陰卦主出鬼,陽卦主出怪,陰陽並見主神。然必須太歲、月、日、時加臨乃應。初現時有影無形,久而彌顯,甚或顛倒物件,捉弄生人。枯樹衝射,屋運衰時,陰卦亦主鬼,陽卦主神,陰陽互見主妖怪。

二十六、路氣

原文:路爲進氣之由來,衰旺隨之吸引。離宅遠者應微,然亦忌衝射、名爲‘穿砂’,有兇無吉,二宅皆然。貼宅近路,與宅中內路,尤開吉凶,故內路宜取向上飛星之生旺方,合三般者古。而外路亦須論一曲之首尾,查三灣之兩頭,看其方位,落何星卦?灣曲處作來氣,橫直者作止氣,其法系從門向上所見者排也。天元五歌雲:(酸滎入酪不堪斟),即言屋吉路兇之咎也。

二十七、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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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井爲有源之水,光氣凝聚而上騰,在水裏龍神之生旺方,作文筆論。落衰死克煞方,主兇禍。陰宅亦然。

二十八、塔

原文:塔呈挺秀之形,名曰:文筆。在飛星之一四、一六方,當運主科名,失運亦主文秀。若在飛星之七九、二五方,主興災作禍,克煞同斷,陰宅亦然。

二十九、橋

原文:在生旺方,能受蔭。落衰死方,則招殃。石橋力大,木橋力輕,二宅同斷。

三十、田角

原文:取兜抱有情,忌反背尖射,二宅皆煞。

補註:不只是田角而已,如流水、道路都喜歡環抱有情。不宜反背無情、斜飛、反弓、割腳、掀裙舞袖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