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第三十三卦 遯 天山遯 乾上艮下

“遯”:亨,小利貞。

《東坡易》第三十三卦 遯 天山遯 乾上艮下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

陰盛於“否”而至於“剝”,君子未嘗不居其間也。“遯”以二陰而伏於四陽之下,陰猶未足以勝陽,而君子遂至於遯。何也?曰:君子之遯,非直棄去而不復救也,以爲有亨之道焉。今夫二陰在內,“遯”之主也;其勢至銳,而其朋至寡。銳,則其終必勝;寡,則其心常欲得衆。君子及其未勝而遯,則陰無與處而思求陽。陰思求陽而後陽可以處,故曰:“遯,亨,遯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時當遯,雖有應,不得不逝也。

“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浸”而後“長”,則今猶微也。微而忘貞,則廢矣。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陰有慕陽之志而不可追,“遯”之象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遯”者皆外向,故初六爲“尾”。首之所趣①,尾所不能禁也,遯而不能禁,逝者衆矣。衆逝則我無與處,故危;勢不能禁而往迫之,則陽怒而爲災,故不利“有攸往”。

“校注”

①趣:《蘇氏易傳》作“趨”,誤。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六二“遯”之主,而與五爲應,則有以固“執之”矣。方陽之遯,其所以執而留之者,非出於款誠至意,陽不顧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堅者,而又用其黃焉,則忠確之至也。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雖陽,而與陰同體,是爲以陰止陽,徒欲止之而無應於上,止之不由其道,蓋系之而已。彼欲去矣,而以力系之,我惟無疾而後可,一日有疾,則彼皆舍我而去爾,何則?所以系之者,恃力也。故曰:“畜臣妾,吉。”系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九四有初六之好,舍其好而遯,則“君子吉”,而“小人否”也。

九五:嘉遯,貞吉。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六二,九五配也。舍其配而遯,故曰“嘉遯”。猶懼其懷也,故戒之以“貞吉”。

上九:肥遯,無不利。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無應於下,沛然而去,“遯”之肥也。夫九三牽於二陰而爲之止,我不知勢之不可以不遯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則上九之“肥遯①”,非獨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校注”

①肥遯:《蘇氏易傳》無“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