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第二十五卦 無妄 天雷無妄 乾上震下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東坡易》第二十五卦 無妄 天雷無妄 乾上震下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爲主於內。

謂初九。

動而健,剛中而應。

謂九五。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無妄”者,天下相從於“正”也。“正”者,我也;天下從之者,天也。聖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從,故以“無妄”爲天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無故而爲惡者,天之所甚疾也。世之妄也①,則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無妄”之世,正則安,不正則危。棄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災。

“校注”①

①世之妄也:《蘇氏易傳》作“世之衰也”,亦通。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妄者,物所不與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茂”,勉也;“對”,濟也。《傳》曰:“寬以濟猛,猛以濟寬。”天下既已無妄矣,則先王勉濟斯時,容養萬物而已。

初九:無妄,往吉。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所以爲“無妄”者,“震”也;所以爲“震”者,初九也。“無妄”之權在初九,故“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善爲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於盡喪。無妄者驅人而內之正也,君子之於“正”,亦全其大而已矣。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古之爲過正之行者,皆內不足而外慕者也。夫內足者,恃內而略外,不足者反之。陰之居陰,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而其居陽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陽之居陽,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而其居陰也,內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爲過正之行,曰“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後獲,必其所菑而後畬,則是揀發而櫛,數米而炊,擇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後可將有所往,動則躓矣。故曰於義可獲,不必其所耕也;於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不害其爲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所惡於不耕而獲者,惡富之爲害也。如取之不失其正,雖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穫,未富也”。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詳於無妄,故曰“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或者系其牛於此,而爲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責得於邑人,宜其有無辜而遇禍者,此無妄之所以爲災也。失其牛於此,而欲必求之於此,此其意未始不以爲無妄也,然卒至於大妄①,則求詳之過也。九五以五用九,極其用矣,用極則憂廢,故戒之曰:“無妄之疾,勿藥有喜。”“無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養其大正也,烏可藥哉!以“無妄”爲藥,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誰安之?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九四內足而藏其用,詘其至剛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貞,無咎。”可以其貞正物而無咎者,惟四也。其《象》曰:“固有之。”“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校注”

①卒至於大妄:《蘇氏易傳》作“反至於大妄”,亦通。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應之,六三外慕於正而竊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至於上九,窮且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