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第十二卦 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十二卦 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東坡易傳》第十二卦 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春秋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君子道消,雖有國,與無同矣。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闢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自“泰”爲“否”也易,自“否”爲“泰”也難。何也?陰陽易位,未有不志於復,而其既復,未有不安其位者也。故“泰”有“徵”,而“否”無“徵”。夫苟無“徵”,則是終無“泰”也而可乎?故“坤”處內而不忘貞於“乾”,斯所以爲“泰”之漸矣,故“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羣也。

陰得其位,欲包羣陽,而以承順取之。上說其順而不知其害,此小人之吉也。大人之慾濟斯世也,苟出而爭之,上則君莫之信,下則小人之所疾,故莫如否。大人否而退,使君子小人之羣不相亂,以爲邪之勝正也,常於交錯未定之間,及其羣分類別,正未有不勝者也,故“亨”。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三本陽位,故包承羣陽而知羞之矣。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君子之居“否”,患無以自行其志爾①。初六有志於君,而四之應;苟“有命”,我無庸咎之矣。故君子之疇獲離其福。“疇”,類也。

“校注”

①患無以自行其志爾:《蘇氏易傳》無“以”字。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九五,大人之得位,宜若甚安且強者也。然其實制在於內。席其安強之勢,以與小人爭而求勝,則不可。故曰“休否,大人吉”。恃其安強之勢,而不虞小人之內勝,亦不可。故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休否”者,所謂“大人否”也,小人之不吾敵也,審矣。惟乘吾急,則有以幸勝之,利在於急,不在於緩也。苟否而不爭,以休息之,必有不吾敵者見焉,故“大人吉”。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否”至於此,不可復因。非傾蕩掃除,則喜無自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