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結婚風俗 姑娘房制度

在我國,一些少數民族的風俗文化是保存的最完整的,因此結婚的時候,我們都會覺得少數民族的一些風俗非常的有意義,而且很特別。現在我們就去看看,少數民族苗族的人在結婚時有着什麼樣的風俗呢。

苗族的結婚風俗 姑娘房制度

苗族結婚風俗
  說到苗族的婚禮風俗要數雲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較爲有名,是爲了擇配良偶。也有父母包辦婚姻的,一般通過親友撮合,講門當戶對。苗族婦女有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特別在黔東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區苗族還有“還姑娘”、“轉房”、“妻姊妹婚”等習俗。居住於貴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約25萬人,其婚俗禮儀,熱烈莊重又詼諧,充滿了浪漫與神祕感,可以稱得上是別具一格。講不同方言的苗族傳統婚俗禮儀上大體相同,但又有其各的特點,總的來說,相同之處都履行“提親、“訂親”、“催婚”“交禮”、“接親”、“送親”、“入門”、“拜堂”、“回門”等儀式,苗族在結婚禮儀上是相對嚴格的。

婚前不見面
  在苗族年輕男女互相看對眼準備步入婚姻時,父母便爲他們選擇吉日結婚。但結婚前一段時間內,男女雙方不能見面,俗稱"婚前不見面",結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結婚彩禮託人送到女方家。這些迎親禮中,有一張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麪做成的,有簸箕那麼大,其寓意結婚後新郎新娘團團圓圓,豐衣足食,相依相惜到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