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

導語:在我們物質日益豐富的現在我們很多的人賺錢的目的就是爲了消費,那麼這個世界這麼大有一些商家總是回想着坑消費者一些錢,所以纔會在這個時候有一個消費者權益日,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

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

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2020年03月15日,星期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選擇3月15日作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與美國前總統肯尼迪有關。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

隨着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四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爲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八條準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隨着我國消費者保護運動的快速發展,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全票通過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4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標誌着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

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主要從4方面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如強化經營者義務、規範網絡購物等新的消費方式、建立消費公益訴訟制度等。從此,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 第2張

消費者維權方法:

1、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清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消費者維權各項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2、購買前瞭解商品屬性。對於商品的種類、規格。性能、原材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消費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等有關商品自身的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於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情況應儘可能地瞭解。

3、保存購買憑證。購買後應儘可能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面的證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時,能夠有效地進行索賠。

4、自動與商家協商。當發現購買商品與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時第一時間與商家協商溝通,指出自己的購買目的與產品不符合,申請更換或者退貨。

5、網購,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從2014年3月15日起針對網上購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買家可以在簽收日起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無理由退換貨的前提是該商品未被拆封。

6、12315維權。在與商家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2315電話,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此途徑爲最直接,最有效的尋找法律維權的方法。能給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懲罰。再使用12315維權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當交易的有效憑證。

7、媒體曝光維權。針對有背景、有影響力的違法商家,各種協商途徑,各種維權受阻,可以通過各種媒體(電視臺、網站、微博等)曝光其違法行爲,通過輿論的壓力和高層政府官員的重視來深度維權。

8、做一個快樂的文明消費者。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各種途徑維權。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不能僞造證據去損害商家的權益,做一個快樂的文明消費者。

2020消費者權益日是幾月幾日 第3張

小結:我們消費的目的就是花錢買開心的,東西除了能用還要的就是我們能花到滿意的價格買到心儀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