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侗族大歌的保護與宣傳策略

侗族大歌與侗族同胞的生活密切相關,已經成爲該民族最著名的文化符號!然而,隨着時代的發展,這樣的藝術形式也面臨着時代的衝擊,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熟悉和關注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反而追逐其他的東西。那麼,要怎樣傳承和發揚自己的文化呢?就請隨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解讀侗族大歌的保護與宣傳策略

  侗族大歌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02年-2004年;第二階段是2006年,侗族大歌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第三階段是2008年6月到現在,侗族大歌第二次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一次申遺,儘管在申報中力盡所能,但由於特殊的中國國情,侗族大歌最終沒有被選爲2004年中國政府向聯合教科文組報送的中國唯一的、有效的候選代表作品,排在第六位,令人十分遺憾。但是,通過侗族大歌申遺工作,使侗族大歌這一人類天才的傑作,得到了國內外專家、學者和評委的高度認同,侗族大歌的魅力已享譽國內外、海內外。也達到了我們提出的“借申遺之路、揚大歌之名”的目的。
  2005年,由黎平縣向省申報成省名錄,又由貴州省向國家申報,侗族大歌成爲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8年9月起,再次開展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由省文化廳文化遺產保護處和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持,組織了有關專家對申報文本進行撰寫,經過一個多月的辛勤勞動,終於按時將申報材料送出國門而且得到祕書處的答覆,認爲材料過關,可以提交委員會附屬機構審查。2009年9月委員會審議申報材料並做出決定。
  以上情況表明,經過八年來的努力,侗族大歌申遺已經看到曙光,黔東南成爲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夙願即將實現。
  根據申遺工作的要求和中國政府對聯合國做出的承諾,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我們報送的材料還要經過聯合國有關組織的檢驗,也就是說還有最後一道坎還要跨過去。

我建議:全州範圍內開展關於侗族大歌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教育。把以下幾個方面作爲重點:
  一、進一步提高對侗族大歌文化價值的再認識
  “侗族大歌”是多聲部、無伴奏、無指揮的侗族民間合唱歌曲的總稱,包括大歌、聲音歌、敘事歌、童聲歌、踩堂歌、攔路歌。其聲部組合原則爲“衆低獨高”(衆人唱中、低聲部,領唱在高聲部),和聲多爲4度、5度結構,部分爲3度、大2度結構。其鮮明的藝術特色是多聲部、無伴奏、無指揮。其傳承方式是歌師教歌、歌班學歌、全民唱歌。它是侗民族生產、生活、哲理、道德、智慧的載體,傳遞着侗人的生活方式、社會結構、人倫禮俗、智慧精髓等至關重要的文化信息,在塑造侗民族以人爲善、團結和睦的民族性格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二、相關締約國和社區、羣體或個人的承諾
  如果侗族大歌成爲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侗鄉社區人民意願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締約國中國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遵循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制定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按照侗族傳統習俗教歌傳歌,竭盡全力存續侗族大歌。在採取措施維護侗族文化傳統的同時,推進表現形式多樣性的創造,尋求以適當的方式促進文化開放步伐,願意把本民族千百年流傳下來的這一優秀文化遺產,奉獻給全世界人民,讓全人類共同享用。中國政府支持侗族社區民衆保護遺產的努力,已提出“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通過民衆與政府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使珍貴、並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侗族大歌得到切實認真的傳承和發揚。

三、侗族大歌申遺是社區的參與和認可
  1、侗族大歌申遺是有社區、羣體和個人的參與。
  2001年,侗族地區歌師,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得知申報“人類口頭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信息,主動到縣裏要求把“侗族大歌”申報“人類口頭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爲表示侗人的申報決心,2002年10月, 2萬餘侗人聚集黎平縣城舉行侗族大歌節,2萬人同唱“侗族大歌”,場面壯觀。同時,還推選出本民族代表人物編制申報材料,從此開始了申報工作。
  2008年,爲支持“侗族大歌”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侗人又在“侗族大歌”核心區的黎平、從江、榕江三縣的20個鄉鎮近300個村寨連續開展唱“侗族大歌”活動,表達了侗人對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強烈願望。根據廣大侗人的願望,貴州省文化廳還組織和邀請了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社科院、中國科學院、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貴州大學等相關各方編制申報材料。
  2、侗族大歌申遺在知情情況下事先自主認可。
  侗族大歌流行地區的侗族人民對侗族大歌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在知情情況下事先自主認可的。侗人認爲,“侗族大歌”符合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條件,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是“侗族大歌”保護起來,傳承下去的有效途徑。他們創造條件,積極主動要求申報,並委託“侗族文化促進會”對此進行了事先自主認可,吳品先、吳玉蓮等歌師簽名認可。
  爲侗族大歌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貴州電視臺重新制作了音像資料片;貴州大學、貴州民院專家學者幫助翻譯;很多方面、很多同志都付出了辛勤的勞動,默默的奉獻。

四、侗族大歌申遺成功有助於保證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見度、提升認知度和促進對話
  侗族大歌一旦成爲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就能更好地向世界提供又一種文化發展模式,反映世界文化的多樣性,“侗族大歌”以其非凡的“多聲部、無指揮、無伴奏”合唱藝術魅力,見證人類的創造力。其可見度極大地提高後,將更加激發侗人教歌學歌唱歌傳歌珍愛侗族大歌的熱情,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會得到保護存續和弘揚。由於侗族大歌具有與衆不同的藝術價值和社會功能,世界各國各族人民就會從侗族大歌這個實用功能和審美功能兼備的文化典型中得到啓迪,其保護措施爲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一種參照,從而促進人們對世界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侗族社區一致認識到侗族大歌成爲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是整個侗族的光榮與責任,是維護人類文化多樣性和侗人藝術創造力,將有助於侗族社區侗人羣體或者個人之間的相互尊重,會更加自信團結,更加和諧相處。
  “侗族大歌”一旦成爲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侗鄉將成爲世界遺產地和世界文化觀光的目的地,侗族大歌將成爲人類和平與友誼的紐帶和共同心聲。

五、黔東南最近和現在爲保護遺產所做的努力
  侗族對大歌歷來十分珍愛,侗族大歌流行地區呈現出“歌隊多、節日多、聽衆多、賽歌多、傳歌多” 的景象。2005年5月,侗族大歌列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更加激發了侗人對文化遺產的熱愛之情,既“藏歌於民”,又“傳歌於世”.社區羣衆多次攜侗族大歌參加國際國內的重大演出和比賽,獲得極高的榮譽。事實證明,“侗族大歌”不僅是屬於侗族的、中國的,也是屬於世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和侗鄉各級地方政府充分尊重侗人的意願,制定和頒發了相關文件,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並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四級名錄體系”.目前共命名各級侗族大歌傳承人300多人。 “中國民間藝術之鄉”、 “侗歌之鄉”.並在中、國小校實施侗族大歌進課堂,讓侗族孩子在學校學習侗族大歌。
  遺產項目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專門設立了“侗族大歌曲目收集開展了大歌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儘管如此,強勢文化的衝擊和遺產地滯後的經濟、落後的交通等因素對侗族大歌的保護、弘揚有一定的制約性。

六、 黔東南提出的保護措施
  侗族大歌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將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加大對侗族大歌保護、宣傳、推廣的力度;侗族地區各級政府、各部門也將按照精神和有關要求,尊重遺產地人民的意願,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