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論陽刃取運

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爲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四十二、論陽刃取運

就是忽悠注:第一主格是陽刃格,第一配屬爲正官,大運喜助官,然而還要陽刃、正官互相比較根之多寡,深淺,如果官星根深,則喜歡印綬、比肩、比劫之大運,如果陽刃勝出,則喜財官大運。但是無論如何都忌合官大運,因爲合官就等於陽刃無制。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爲忌。

就是忽悠注:常法。不能合殺,合殺就等於陽刃無制。上一節專門提到過,陽刃格配屬爲七殺,七殺絕對不能縫合。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地官鄉反爲不吉也。

就是忽悠注:此段細讀兩遍就可理解。小結前幾章

當陽刃格爲第一主格之時,官殺爲第一選配屬,財爲第二選擇。在第一選擇之中七殺比正官更好一些。

如甲生卯月,首先看是否七殺庚金,如果沒有,在看是否有正官辛金,如果沒有七殺庚金、正官辛金,在看是否有財戊己土

如果有七殺庚金,則看是否有乙合制,丙剋制,如果丙則看是否有壬剋制丙。如果到此整個八字結構結束,則壬水爲相神,爲關鍵點,歲運絕對不能合壬,即丁大運最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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