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紫微斗數的命盤中,一共有108顆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14顆主星。分別是:七殺星、破軍星、廉貞星、貪狼星、紫微星、天府星、武曲星、天相星、太陽星、巨門星、天機星、太陰星、天樑星、天同星。這14顆主星分別座落在先天命盤中的十二宮位,而落在命宮中的星即爲命宮主星,這顆星就代表每張先天命盤的主要個性特質,影響個人的行爲與命運。本期,本站紫微網就爲大家介紹紫微十四主星中紫微星的星曜特性,供大家參考!
紫微14主星之紫微星詳解
一、星曜特性
1、形性:
容貌厚重、腰背肥滿,面色紫黃。
老成謙恭,雖靈敏卻主意不堅,無主張卻喜主宰。
實則謙恭有餘,忠厚不足,善變多疑,心地狹促。(落陷時應驗)
2、特色:
(1)制化解厄
制化:對煞星能減少影響力。
解厄:對兇厄有剋制力,如大限流年逢之,能增加吉祥,會改變以往不利。
(2)包容涵蓋:遇事不如意時,能加以化解。
(3)最喜輔弼:喜遇左輔、右弼,文昌、文曲、天魁、天鉞相夾、同宮、會照來輔佐,能增加其威風凜凜。
(4)不喜獨坐:獨坐如孤君,獨斷寡行,孤獨急躁。
(5)網羅密佈:如入辰、戍二宮,又無吉星,則顯落寞,有志難伸之狀。
3、宮位特徵:
廟、旺無兇星照破,形貌軒昂,面色紫黃。如臉色青白,出身富貴世家,如臉色棕紫,則出身微賤。
命宮落陷或遇死、絕,則爲九流僧道,心孤身寡。
最忌天刑、天空、截空、絕、死、病、衰之宮,犯者平生困苦勞心。
4、五行命格:
水二局命:智能俊彥。
木三局、土五局命:行事懶散。
火六局命:醫道可爲。紫微不入六親宮,入則主孤克而已。
二、宮位解釋
1、命身:
具有某種特殊專長之潛能。
精神上有孤獨感,晚年愈明顯,尤以獨坐爲甚。
子女少或聚少離多,或身體不佳,或緣弱。
婦女流產、難產之機會較大。
2、兄弟:
有長兄但兄弟各分立,吉星聚,兄弟有權貴,兇星照宮,兄弟防損刑。
紫微天府,兄弟三、四人。
紫微破運,兄弟有三人,並有同父異母現象。如父母宮見天府主父母情深。
3、夫妻:
配偶賢德,有責任感,統治欲,但含有孤意,即自己會有被壓制的感覺。如命宮吉祥(無六煞、化忌)尚能維持婚姻,否則有分居運。
紫微天相主少年美滿夫妻,妻有責任。
紫微破軍主刑剋。
紫微貪狼主婚姻有小人及波折。
4、子女:
先得女,子女優秀。
廟旺有三男二女,落陷加煞星子女有二人。
獨坐加地空、地劫表孤君無子。
5、財帛:
財富範圍廣泛:不僅具有錢幣,另有如股票、土地、房屋等。
抽象性質財富:如因商譽信用而進財(3)不擅計較錢財:先天對錢財處理缺乏專業概念,因紫微爲官祿宮主非財帛宮主,所以本身財運並不太旺盛,但如紫微化科則爲偏財靈感。
他人資助順利:可以順利享受他人錢財,如父母、兄弟、朋友等人的提供資助。
外表體面優裕:萬一經商失敗,但外表仍然體面,如豪屋、汽車。
與其它星曜間的關係:紫微天府加吉星則佳,主福祿權威;紫微破軍如廟旺則喜,否則財富先難後易;紫微七殺如加吉星,此人有暴發機會。
6、疾厄:
晚年留意,高血壓及富貴病。
不染時災,但如紫微破軍且落陷,爲血氣不和症狀。
7、遷移:
出外得貴,並宜出國從事貿易,交遊廣闊,但如與破軍或六煞同宮,易遭小人忌。
8、交友:
在人際關係中,交往層面高,如紫微破軍主先欠佳後吉祥,又如紫微落陷加天空、地劫,主朋友易分離。
9、事業(宮主)(屬土):
一生事業得平步青雲,所以星在官祿宮得位。
紫微天府求名求利。
紫微天相爲官清貴。
紫微破軍辛勞有成,如爲武藉更爲有利。
紫微七殺可爲將官命格,或黑道老大。
行業以學者、工程師、公教政界、企業主管皆可。
10、田宅:
紫微爲官祿宮主,故在命、宅、財雖主財,但財來財去,故僅表示理財能力而已,對田宅無巨大影響。
爲高級住宅、高樓、土地或住微高之地,或四周有公家機關。
紫微天相又有吉星主田園阡陌。
紫微破軍有成有敗,加六煞敗祖產。
紫微破軍,紫微貪狼,表示住家四周熱鬧。
11、福德:
得貴人相扶持,特別是年長或高階人士之匡助。
本身也熱心公益,但內心空虛。
紫微、天府或天相或天機同宮最佳,如與破軍與六煞同宮較操心。
12、父母:
幼年生活寬裕,父母亦居高位,父子間較緣淡、嚴厲,子女會感受到來自父母間之約束力。
紫微與天府、天相、貪狼同宮皆主父母壽健。
紫微落陷或與破軍同宮或加六煞,皆主刑剋。
三、命理邏輯
1、永恆:
北斗星的冷光不突出,但恆久固定,常把迷途者帶出險境,慧星刺目的毫光,卻只得衆人瞬間的讚歎。恆卦三爻詞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2、謙虛:
自古自詡善射者,死於矢,善戰者死於兵,善泳者溺於水,虛竹雖中虛被贊能謙,尊師禮有濯足典故。
3、孤高:
學術數在不諂不瀆,紫微是帝君,如守命就妄以天子自居,殊不知帝有賢君(如朱元璋)、昏君(如崇禎)、暴君(如順治)、亡國之君(如宣統),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子平排出有人四柱鋒利,才能高,理應十分富貴,但多福澤不厚。故命理言: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有勢用盡,有福享盡,乃未懂收藏之道。易經言:事不做盡,勢不用盡,話不說盡,福不享盡,凡事在不盡處,意味最長。此乃發上等願,結中等緣,享下等福,擇高處坐,就平地立,向寬處行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