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剋制

相剋制

相剋制

八字既然已賦予了不同的屬性,接下來還要講一下它們之間不同的生克關係。這種生克關係首先來自於自然現象:人們生活中常見的水澆到樹木花草上,樹木花草便活了,所以水生木;鑽木可以取火,所以木生火;火滅了變成塵土,所以火生土;土地裏有金屬礦物,所以土生金;金在高溫下會熔化成水狀,所以金生水。如此水又生木,木生火……自然界的萬物,在古人眼中就是這樣生生不息,以至無窮。

還有一種說法,五行相生關係,是按照金、木、水、火、土這五大行星的相互運行而來的,它們依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按季節相繼出現於北極天空,所以形成周而復始的相生關係。

除了相生關係,還有相剋關係,就是金克木,用斧頭能劈開木頭;木克土,古人使用木犁耕地;土克水,用土壘成堤壩,就把水擋住了;水克火,起火了,水一澆就滅;火克金,再堅硬的金屬,被火一燒就熔化。如此金克木、木克土……也是生生不息。

這種生克關係被引進到命理,一般情況下凡遇相生則是好的,遇相剋就會有麻煩。但遇相剋,也不能一律視作過去的迷信說法――剋夫就是剋死丈夫,而是指感情多有不合。更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弱命者遇扶助果然是好的,但旺命的人本身已強了,再扶不但多餘,反而物極必反成了壞事。所以,旺命者有時相剋反爲美。

爲了針對不同情況,在生克概念建立起來後,命理中還引入生克組合的九類具體情況:

一、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注意,天干五合,是生成了一種新的東西,它們原來的屬性便不再存在了。所以合有牽制或改變五行性質的作用。

二、天干沖剋:天干有四組相沖組合,甲庚相沖,乙辛相沖,壬丙相沖,癸丁相沖。相沖是指有破壞作用。還有相剋:庚丙相剋;丁辛相剋。

三、地支會方:地支有四個會方,會就是在同一個八字中相遇的意思。便是寅卯辰代表春季正月、二月、三月,會成東方木;巳午未代表夏季四月、五月、六月,會成南方火;申酉戌代表秋季的七、八、九月,會成西方金;亥子醜代表冬季的十、十一、十二月,會成北方水。可見,地支相會後也是變成了不同的五行。地支會方有加強某一類五行的作用。

四、地支合局:地支有四組合局,寅、午、戌合成火局(指八字中如同時出現寅、午、戌三個字,便可稱爲合局;如只見寅午,或午戌,則爲半合,下同。);亥、卯、未合成木局(只見亥卯、或卯未則爲半合木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只見申子,或子辰,則爲半合水局);巳、酉、醜合成金局(只見巳酉或酉醜爲半合金局。地支和局後,有加強某一類五行的作用。一般情況下凡在命局中不論出現合局還是半合局,都表示命主人緣好,能和周圍和諧相處。

五、地支相刑:

恃勢之刑,在同一命局中同時出現寅、申、巳,即爲犯三刑,如只是申寅、寅巳、巳申,也是犯了相刑,破壞力較三刑稍弱些而已。

無恩之刑,是指在同一八字中同時出現戌、醜、未。如僅見戌未、未醜、醜戌,則也是犯了相刑。

無禮之刑,子卯相刑。

自刑:辰辰,午午,酉酉,亥亥同時或分別在一起,即爲自刑。命局中凡出現“自刑”者,一般被認爲有自殘、自虐傾向,常常會莫明其妙與自己過不去。

六、地支相沖:共六個組合,即子午相沖,醜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平常人們都知道屬鼠和屬馬的人是相沖的,屬牛和屬羊相沖,屬虎和屬猴相沖,屬龍和屬狗相沖,屬蛇和屬豬相沖,就是從這裏來的。但命理中所說還不是二人之間的相沖關係,而是指同一人的命局中有不同的屬性會發生衝突,而導致命局的榮衰。這種衝突主要是指感情不合,意見不一而言。地支六沖被認爲有嚴重的破壞作用。

七、地支六合:以下六組地支如在同一命局中出現,即爲“合”:子醜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等。“六合”有改變五行的作用,要在命局中具體所處地位論優劣。

八、地支六害:是指子未相害,醜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相害關係有妨礙作用。

九、地支相破:子酉、卯午、辰醜、戌未、寅亥、巳申等這六個地支在一個命局中相遇,即爲相破。

一般認爲命中遇刑、衝、害、破是不好的,合、會則要作具體分析,合會後的五行是命局所需要的,則爲好;反之則不好。還有重要的一條是:無論天干還是地支,有時會同時出現衝合現象。這裏就有個順序問題,不能顛倒。

通常天干中合的力量比沖剋大。如:四柱爲××、乙×、庚×、甲×者,天干庚與乙合,庚又與甲相沖,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論合不論衝了。因爲天干五合(1)在天干沖剋(2)之前。這命局中日元庚金合月柱乙木之財,主此命會經商;乙木又處月爲父母柱上,故命主與父母緣份厚。

地支的會合刑衝關係很複雜,但也有規律可循,即按以下順序分先後:

(1)四衝,(2)會方,(3)三合局,(4)三刑,(5)相沖,

(6)半合局,(7)相刑,(8)六合,(9)六害,(10)破。

同時出現,以排列在先者論之。舉例,命局×酉,×寅,×卯,×辰,其中地支寅卯辰齊見,會成木方,按以上地支順序會方爲(2);而地支酉卯相沖,排在(5),就論會不論衝了。木方齊全,木主仁,說明此人人緣很好,樂於助人。又如:×子,×醜,×午,××這個命局中,子午相沖(5),子醜相合(8),衝在合前,故只作衝論,夫妻宮逢衝,主夫妻感情淡薄。再如:×子、×未、×申、××,子與未相害(9),又與申半合爲水(6),故以合論,合主人緣好,半合水局,水主智,故此命主是個聰明人,等等。

正官

正官與日干的關係是:正官是剋制我(日干)的。是陽幹見陰乾克,或陰乾見陽幹克。

正官的職能:是善意之管,譬如人類,必須遵從政府與法律管束。正官一般以吉神論。

正官的扶抑能力:衛財,生印,抑身,制劫。身強財弱,正官生印。日干旺盛,正官拘身。日旺劫多,正官制劫。

七殺

七殺與日干的關係:七殺是剋制我(日干)的,是陽幹見陽幹,陰乾見陰乾。

七殺的職能:殺身之對手,專以攻身爲尚,若無禮法制裁,必傷其主(日干),故有制(有食神,傷官剋制)謂之偏官,無制謂之七殺。一般以凶神論。

七殺的扶抑能力:耗財,生印,攻身,制劫。日強財弱,七殺耗財。日強印輕,七殺生印。印輕財重,七殺攻身。日強劫多,七殺制劫。

正偏財

正偏財與日干的關係:正偏財是受我(日干)剋制的。正財是陽幹見陰乾,陰乾見陽幹;偏財是陽幹見陽幹,陰乾見陰乾。正偏財職能:是養命之源,人人所欲,但非人人所得,古今皆然。一般以吉神論。

財星的扶抑能力:生官殺,泄食傷,制梟神,壞正印。日旺官殺弱,財生官殺。日旺財弱,財泄食傷。日旺梟神旺,偏財制梟神。日旺正印旺,正財壞正印。

正偏印

正偏印是生我(日干)的。正印是陽幹見陰乾,陰乾見陽幹;偏印是陽幹見陽幹,陰乾見陰乾。

正偏印職能:我之氣源,如父母生身之義。正印一般爲吉神,偏印一般爲凶神,見食而奪爲梟神之故。

正偏印的扶抑能力:生身,泄官殺,御傷,挫食。日弱官殺強,印星泄官殺生身。日弱食傷重,正印御傷,偏印挫食。

傷官食神

傷食與日干的關係:食傷是我(日干)所生的。傷官是陽幹見陰乾,或陰乾見陽幹;食神是陽幹見陽幹,陰乾見陰乾。

食傷的職能:傷見官仗勢欺之,放任日干於理法之外,故一般以凶神論;食見殺則能制服,使日干得以安然無故,一般以吉神論。

食傷的扶抑能力:泄身,生財,敵殺,損官。身強財官弱,食傷泄身。身強財弱,食傷生財。身弱官殺重,食傷敵殺損官。

劫財比肩

比劫與日干的關係:比劫與我(日干)同類。劫財是陽幹見陰乾,或陰乾見陽幹;比肩是陽幹見陽幹,陰乾見陰乾。比肩的職能:財之敵。日旺一般以凶神論。

比劫的扶抑能力:幫身,任官殺,化泄,奪財。日弱有比劫幫身,日弱有比劫任官殺,日弱有比劫不怕化泄,日旺有比劫奪財。

十神生克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比肩 劫財 食神傷官偏財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乙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七殺正印偏印

丙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正財七殺正官

丁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偏財正官七殺

戊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傷官偏財正財

己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食神正財偏財

庚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劫財食神傷官

辛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比肩傷官食神

壬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正印比肩劫財

癸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偏印劫財比肩

十神相生:正偏財生官殺,官殺生印梟,印梟生日主比劫,比劫生食傷,食傷生正偏財。

十神相剋:正偏財克印梟,印梟克食傷,食傷克官殺,官殺剋日主比劫,比劫克正偏財。同性生克力大,異性生克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