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結婚風俗 宴席或自辦或到飯店包席

結婚是每個人一輩子都會經歷的事情,是女孩子要將自己完全交給一個人的時候,是男孩子需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的時候。其實婚姻對於大家來說意義都是不平凡的,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看看黃梅的一些婚姻風俗習慣是怎麼樣的。

黃梅結婚風俗 宴席或自辦或到飯店包席

(1)結婚流程

結婚禮俗主要有訪親、定親、過門、嫁娶、回門等。先由介紹人牽線,約期見面、相親,雙方同意就照相留念、互贈禮品(信物),然後分別上門,會見雙方父母,男給女方“見面禮”。定親後,男方一年三節送女方父母和其已成家兄弟的節禮。確定婚期後,男到女家過門須送厚禮,並雙方到區鄉政府登記。佳期多定“元旦”、“五一”、“國慶”或“看日子”。迎親,城鎮租借汽車,鄉村用拖拉機、三輪車或步行。嫁妝上貼紅雙“喜”字,或人擡或車運。

(2)婚禮儀式

宴席或自辦或到飯店包席,新人出面敬酒,答謝親友。舉行婚禮儀式,不拜堂,先由主婚人講勉勵恭維話,新婚夫婦介紹戀愛經過。然後敬菸、敬糖果,鬧新房。次日上午,新婚夫婦備茶拜見親友,親友要給“茶錢”。婚後第3天,女方哥哥或弟弟要送書皮剪刀到男家,接新人回孃家,俗稱“回門”,但須當天返回。到滿月,須帶禮物再回孃家,叫“走滿月”。70年代後,政府提倡婚禮改革,不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結婚,由共青團、婦聯組織集體婚禮。還有不少青年旅行結婚,即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後,擇吉日外出旅遊度蜜月。

(3)物品相關

結婚用品日漸增多高檔,有的還由一方點要。50年代,結婚用品簡單,男方購置一套牀帳被窩、一隻或兩隻木箱及零星生活用具即可。70年代中期,時興女家點要,美其名曰“我出菩薩你裝金”,除要八墊八蓋及其他日常用具之外,還要高檔商品。現在的人很多都是購買冰箱彩電,或者是汽車、黃金等奢侈品,隨着人們經濟的增長,這些水平也在慢慢的提高,一般都是爲了能夠擁有一個好彩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