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伯族不能離婚是因爲什麼原因

錫伯族是生活在我國新疆地區的一個少數民族,錫伯族很多的習俗和新疆當地都相似。但是結婚風俗和離婚風俗上,錫伯族有自己民族的獨特風俗。錫伯族人不能離婚,這些是真的嗎?帶着好奇一起來往下看看吧!

錫伯族不能離婚是因爲什麼原因

錫伯族的婚姻,一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少數有權有勢的人也有納妾的。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辦,擇配講究“門當戶對”。錫伯族本姓禁止通婚。清代還有“旗民不交產,旗民不通婚”的禁令。在習慣上,“骨血正流可婚,骨血倒流禁婚”,即舅父的女兒可以嫁給姑母家的兒子,而姑母家的女兒不能嫁回舅父家與舅父的兒子結婚,五服之外不限。過去男女十七八歲結婚。還有一種招養老女婿的習慣,沒有獨生子的人家,爲了養老送終,招女婿作爲繼承人。

離婚與再婚。錫伯族婦女認爲離婚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姑娘出嫁後被丈夫“休掉”送回孃家,這對父母、本人都是極大的恥辱,在社會上也要受到譴責。一旦夫妻不和睦,親友們極力從中說和調解,以免家庭破裂,經反覆調解,夫妻沒有和解的餘地時,才離婚。

由於婦女的社會地位低,當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破裂時,婦女無權得出離婚要求,而丈夫可隨意提出“休妻”。離婚後,丈夫將負擔女方一定時期的生活費用。以後各自另行擇偶,互不相干。

再婚時的婚禮,如果有一方未婚,其結婚程序與一般成婚無差異;如果雙方都是二婚者,婚禮儀式從簡,只宴請一些近親好友祝賀成親之事。

小結:錫伯族結婚是一夫一妻制度,解放前的時候,婚姻都是父母包辦的。錫伯族沒有離婚的,是因爲當地人認爲離婚是非常羞恥的事情,所以基本沒有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