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後如何使用效果纔好

人的名字儲存了很多的信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一生的榮辱。名字,傳承了人的情、意、志;蘊涵了人的精、氣、神;姓名,傳達着天地之玄機。因此無論起名或改名,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可忽視。那改名後如何使用效果纔好呢?下面姓名網給大家做簡單介紹:

改名後如何使用效果纔好

改名後如何使用效果纔好

1、不把原名改掉,新名字作爲筆名或者藝名,和原名並用。

常有人問,名字是不是一定要改身份證纔會有效?其實不然!事實上,名字的效果是來自當事人“心中接受”,而不是來自 “改身份證”,只要當事人“心中接受”,名字的靈動就自然會在他(她)的身上顯示了。因此,吉祥的名字就會有吉祥的效果;而兇的名字,就會有兇的效用了。

2、廣泛通知,多寫,多叫。

因爲名字很大程度上是以聲波的形式對能量、信息場及人體產生影響。所以首先要多叫、多寫,並告知親屬、朋友、同事自己的新名字。用手機短信等方式,廣泛通知朋友、親屬改名信息。這是最直接的。手機短信比口頭更容易準確表達文字信息。如果是業務人員,立即印刷名片,多發一些增加新名認知度。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不能用常用名的人員,在不改變身份證情況下,很少機會用常用名,那麼可以聲明使用筆名,可以以此名字多寫文章。

3、隨身帶一個新名字的開運印章,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

除了聲波外,名字同時也是以符號的形式對人產生影響。名章就是最能體現這種影響的物件。中國自古以來就已有用印之道了,“國無印信不威,人無印信不顯,事無印信不暢”。印爲立身爲寶,護身之物。同時也是,權勢,地位,和財富的表徵。印章用的頻繁的人,證明他有活絡的財氣和活絡的事業。如果能依據本人的屬相和八字喜忌來選印章材料、圖像、飾物和字體等並隨身攜帶,有時比一個好的名字還管用。如果吉名加吉印,效果加倍。

4、如果有條件,最好還是改掉身份證。

有很多網友認爲成人很難改名字,其實是可以的,《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爲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改名字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