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法家的用人之術都有哪些

中國是一個有着深厚文化的國家,同時也是一個大國,治理一個大國並不容易,僅憑一人或者數人之力,根本無法治理整個國家,國家需要的是更多的人才來管理統治,那麼該如何選撥人才呢,你知道法家是如何選撥人才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揭祕法家的用人之術都有哪些

  隨着法家學說的逐漸成熟,他將慎到、商鞅和申不害等大家學說融合在一起,又參考了儒家、道家的主張,從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法、術、勢相結合”理論。韓非子是法家理論集大成者。韓非子提出的七種用人之術:一曰衆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韓非子·內儲說上》)。即:
  (1)要從多個方面觀察驗證下級的言行,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2)對犯有罪行的人要堅決懲罰,以顯示制度的尊嚴,才能防止人因爲藐視制度而鑄成大錯;
  (3)對有功之臣的賞賜一定要兌現,適當的激勵,使下級願爲君主竭盡自己的能力;
  (4)讓下級單獨發表言論,就不會有人人云亦云地隨大流了;
  (5)發出可疑的命令,使出詭詐的手段,以觀察下級是否對自己忠誠;
  (6)把已經知道了的事情再拿出來詢問下級,以測試下級的言論是否誠實可靠;說與本意相反的話,做與本意相反的事,試探下級是否有姦情。

法家簡介: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爲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法是通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的。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爲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制定各項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商鞅、申不害、韓非子、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張璁、張居正、嚴復、梁啓超等。

小結:國家的統治需要許多人才共同管理才行,僅憑數人之力根本無法打理整個國家的事務,這個時候選撥人才就顯得尤爲重要了,國家有優秀的人才管理才能繁榮昌盛。